■石市财政出钱设立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因“人祸”致病致贫家庭
■如遭歹徒抢劫造成残疾也获得了救助
■河北省民政救助范围将逐步扩大
医疗救助申报程序
申请
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和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市民申请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有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书和需救助病种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
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接到申请材料后,要及时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慈善协会。由县(市)、区慈善协会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作出上报或不上报的决定。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困难家庭实施摸底调查,对特困大病家庭建立档案,积极掌握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整理上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发放
市慈善会根据各县(市)、区慈善协会上报的特重病人员的申请慈善医疗救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筛选救助。医疗救助金一般由市慈善会统一发放到各县(市)、区慈善协会。对一些突发事件造成的特殊困难家庭也可以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救助。
政府救助的不光是天灾,还有“人祸”。
记者近日从石市民政部门获悉,从今年起,石市财政每年打算至少出资20万元用作慈善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因大病或是意外伤害造成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这意味着,民政救助从传统意义上的只救助受“天灾”人员,延伸到了因“人祸”致贫人员。
从省民政厅传出的消息,从今年开始,全省也将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和救助类别。
救助政策
因病致贫纳入慈善救助体系
特大病是指白血病、癌症等花费特高的疑难症。除了自然的生病之外,“人祸”引起的大病也首次纳入救助体系。
由财政出钱设立医疗救助基金是石家庄市于去年开始实行的一项民生政策,在全省也是率先实行。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石市已经在全省率先尝试性地建立了石市慈善医疗救助基金,救助的范围包括:因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是由于车祸、大火灾等意外伤害造成的特大病,而无力支撑巨额医疗费的特困家庭。
“特大病是指白血病、癌症等花费特高的疑难症。除了自然的生病之外,‘人祸’引起的大病也首次纳入救助体系。比如,我们曾救助了一个小姑娘,她是在下夜班的路上遭遇抢劫,从自行车上摔下来而变成了植物人,像这样的情况就是由于意外伤害造成的大病。”石市民政局救灾处杨华处长解释说。
截至目前,石市民政局已先后分四批对包括意外伤害造成大病的家庭进行救助,共对10户困难家庭实施慈善医疗救助共计22万元,救助者均为患癌症、白血病、因车祸成为植物人等大病患者。发放的救助金额1~3万元不等。而许岩,便是接受救助的其中一员。
每年20万元投入救助基金
今后每年,石家庄市财政至少出资20万元,用于基金投入,而且这笔财政的支出是要逐年递增。
继去年进行尝试之后,从今年起,石市财政每年打算至少出资20万元用于慈善医疗救助基金,加上石市慈善会募集资金,对因大病或是意外伤害造成大病,而导致生活困难家庭进行救助。
救助基金建立了,还要不断的有新血液补充,这样才能保证需要救助的人得到救助。对此,杨华处长说,今后每年,石家庄市财政至少出资20万元,用于基金投入,而且这笔财政的支出是要逐年递增。另外石市慈善会每年也会根据募集善款的多少进行一定比例的投入,用于充实慈善医疗救助基金。
“目前,石家庄特大病患者和因为意外伤害造成的大病人数不少,他们亟需得到救助,我们也希望社会有识之士多多献爱心,市慈善会募集的善款越多,就会有更多的人得到救助。”杨华向社会呼吁。